李文明(身份证号码:431002********153X):
经查,广州透筒圆贸易有限公司冒用曾威身份信息骗取公司设立(开业)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该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关于“……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关于“ 同一登记包含多个登记事项,其中部分登记事项被认定为虚假,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不影响市场主体存续的,登记机关可以仅撤销虚假的登记事项。”、第五十八条关于“撤销市场主体备案事项的,参照本章规定执行。”的规定,我局拟撤销于2016年9月18日作出《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穗工商(云)内设字【2016】第05201607060031号〕中准予登记备案股东之一为曾威、监事为曾威的行政行为和章程备案中涉及曾威相关事项,2016年11月4日作出《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穗工商(云)内设字【2016】第11201611030360号〕中涉及曾威相关事项。
我局通过广州透筒圆贸易有限公司登记材料中所留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你取得联系,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未能送达本告知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黑料正能量 撤销设立(开业)登记事项听证告知书》(穗市监撤听字〔2025〕405号)。
请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局领取《黑料正能量 撤销设立(开业)登记事项听证告知书》(穗市监撤听字〔2025〕405号),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附件:黑料正能量 撤销设立(开业)登记事项听证告知书(穗市监撤听字〔2025〕405号).pdf
黑料正能量
2025年11月10日
(联系人:龚学恒、徐洁雯,联系电话:020-36067697)